中国扶贫发展中心
构树扶贫工程专项评价项目申报公告
来源: 中国扶贫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 2021-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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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中国扶贫发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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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日期 : 2021-07-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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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7 |
中国扶贫发展中心是经中央编办批准成立、国家乡村振兴局直属的公益一类正局级事业单位。脱贫攻坚期内,根据职责分工,中国扶贫发展中心承担了推进构树扶贫工程相关工作。因此,构树扶贫工程专项评价项目由中国扶贫发展中心组织申报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开申报的方式确定实施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目标
构树扶贫工程是产业扶贫中一项有重要意义、有带贫特色、有发展前景的工作。自2015年开展试点以来,取得积极成效,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了力量,地方政府和企业充满信心和期待。2019年11月8日,国务院扶贫办、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构树扶贫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补充通知》,对构树种植品种和范围、技术研发、跟踪监管等作出进一步规定。为落实好补充通知要求,拟通过开展构树扶贫工程专项评价,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提出加强和改进试点工作的意见建议,为后续在脱贫地区发展构树产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提供助力。
二、项目内容
(一)对开展了构树扶贫工程试点的河北省魏县、安徽省霍邱县、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河南省太康县、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区、重庆市云阳县等6省6县,评估杂交构树试点扶贫效益、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情况、耕地质量监测和保护等方面的情况。
(二)梳理构树扶贫工程自2015年开展试点以来,构树产业全产业链发展过程中在政策、技术、市场等方面的亮点,同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和瓶颈,分析原因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三、项目成果及进度要求
(一)项目成果
1.形成涵盖以上项目内容的构树扶贫工程专项评价总报告1个,字数不少于5万字,报告要求依据充分,逻辑清楚,分析准确,结论详实。
2.形成赴以上6省6县开展实地调研的6个分报告,每个分报告字数不少于5000字。
3.形成发展构树产业政策建议报告1个,字数不少于5000字,报告要求立足构树产业发展实际,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提供可实操的指导性意见建议。
(二)进度要求
2021年9月上旬,确定研究方案及框架,收集整理相关材料;9月上旬至10月中旬,制定实地调研方案,开展实地调研;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撰写相关报告及修改,11月底前,所有报告和政策建议定稿,项目结项。
四、项目申报资质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需具有产业扶贫和“三农领域”研究实力,具备案例成果转化实际经验,并满足实施本项目的其他必备条件。项目申请单位对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承担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职责,有较好的信誉保证。
(二)项目申报人需具备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具备产业扶贫领域相关研究和典型案例推广经验;所带领的团队具备按时完成项目实施的物质条件、技术手段和时间保证;项目组成员的学科背景构成合理。
五、项目经费及预算要求
本项目经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5万元。申请人需严格按照财政预算资金管理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并认真执行,申报单位需认真审核并严格管理。中国扶贫发展中心将对申报单位提出的预算方案进行审核,确定项目所需经费并签订委托服务合同后,根据部门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分两次拨付项目经费。
六、申报时间安排
中国扶贫发展中心自项目申报公告发布之日起受理申报。申报人需于2021年8月11日前,填写《构树扶贫工程专项评价》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pdf格式)项目申报书一并报送至中国扶贫发展中心。
中国扶贫发展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方案进行评估,择优确定中选单位,于2021年8月公告项目中选结果,未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七、其他
2021年是从脱贫攻坚转向乡村振兴的开局之年。中国扶贫发展中心将按照上级要求,结合职能定位的调整更换单位名称。如申报期间恰逢中心更名,申报书中涉及中国扶贫发展中心的所有内容均保持不变,其中的权利和义务均自动归入更名后的单位享有和承担。
受新冠肺炎疫情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导致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发生变化时,中国扶贫发展中心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苗老师,联系电话:010-84158395,;罗老师,联系电话:010-84158730。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北街1号,中国扶贫发展中心专项扶贫处。
附件:
中国扶贫发展中心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