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切实解决扶贫领域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公告
来源: 国务院扶贫办网站
发布时间: 2019-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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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切实解决扶贫领域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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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日期 : 2019-05-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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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0 |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中办发〔2019〕16号)精神,持续推进扶贫领域作风建设,提供打赢脱贫攻坚战坚强保障,特此公告。
一、规范填表报数。发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作用,完善数据交换比对机制,推动行业部门扶贫数据共用共享。每年年底统一组织开展1次全国扶贫建档立卡数据填报,其它时间不要求村级填报扶贫数据。
二、规范考核评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要求,每年统一开展1次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优化考核方式,简化考核程序。禁止各地各部门搭车考核、层层考核、多头考核和迎评迎检。
三、规范督查巡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要求,每年集中组织1次对中西部22个省区市的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减少层层督查、变相督查,留出时间让基层集中精力攻坚和整改问题。
四、精减文件会议。2019年办本级制发文件数量控制在44件以内,每份文件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会议只减不增,压减规模、缩短会期,尽量采取视频会议形式。
五、改进调查研究。办领导根据职责分工和分片联系机制开展调查研究,事先明确主题,做好充分准备,立足解决问题、宣传政策和总结经验,调研结束后要形成报告。办领导调研随员一般不超过4人,司局级干部调研随员不超过3人,禁止层层陪同。
六、加强暗访约谈。加大暗访力度,开展常态化约谈,及时发现问题,随时改进纠正,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
欢迎社会各方监督支持,及时反映扶贫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和加重基层负担等问题线索。监督举报电话:010—12317,或向国务院扶贫办网站主任信箱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