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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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03092号(经济发展类344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人: 袁雅茹

来源: 规划财务司

发布时间: 2023-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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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03092号(经济发展类344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引号

制发日期 : 2023-08-23

制发日期

2023-08-23

张光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恳请加大对贵州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支持力度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易地搬迁脱贫群众是防止规模性返贫的重要群体,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关键举措。2020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对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作出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资金保障,指导包括贵州省在内的各地扎实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一、关于设立专项发展资金

关于研究设立中央财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专项(发展)资金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资金。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涉及内容较广,不仅包括后续产业发展,也包括搬迁群众就业和搬迁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完善,分别通过相应领域资金渠道予以支持。在此基础上,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予以重点支持。2023年,中央财政安排衔接资金1750亿元,较上年同口径增加100亿元。在资金测算分配时,专门测算安排47.83亿元支持人口较多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后续扶持;安排规划内的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补助122.8亿元,对“十三五”规划内的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和调整规范后的地方政府债券按规定予以贴息补助。国家发展改革委持续优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结构,安排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安置区基础设施和配套产业建设,推动包括贵州省在内的各地在谋划安排相关专项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时,对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和搬迁群众予以重点支持。按照《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71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中关于严格控制新设专项的要求,在已有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资金渠道的情况下,不宜再新设专项资金。

关于根据贫困人口搬迁城镇化安置特点,扩大资金使用范畴。根据衔接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衔接资金用于支持包括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在内的各地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稳岗就业,以及补齐必要的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等。衔接资金专门测算安排的47.83亿元,可用于实施带动搬迁群众发展的项目,对集中安置区聘用搬迁脱贫劳动力的公共服务岗位、“一站式”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等予以适当补助,支持完善集中安置区社区内必要的配套设施。2022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乡村振兴局、财政部等19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要强化资金保障,将符合条件的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相关项目纳入中央及省级财政衔接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

对于安置房、公共服务设施维修基金等,按照统一的管理制度应由相应责任主体缴纳。贵州省可结合自身实际,积极采取盘活安置社区各类资产、发展壮大社区集体经济等措施,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在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整合使用中央现有各类资金和自有财力,通过调整资金结构和使用方向,统筹做好产业就业帮扶、配套设施完善、社区治理、房屋维修等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不断提升搬迁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将指导贵州省用好用活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

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

中央财政将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作为衔接资金重要支持内容,在采用因素法测算分配时也将搬迁人口、搬迁点规模作为测算因素予以充分考虑。2023年,中央财政安排贵州省衔接资金149.17亿元,资金规模居全国第3位。其中:一是将人口较多的大型以上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作为测算因素,按照安置区脱贫人口规模予以补助,2023年测算安排贵州11.22亿元,占全国该测算因素规模的23.46%,居全国第1位;二是将“十三五”时期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和债券规模作为测算因素,分省予以贴息,2023年测算安排贵州19.26亿元,占全国该测算因素规模的15.68%,居全国第1位。中央财政按照上述测算因素,体现出对贵州省推进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的大力支持。贵州省可根据本省实际情况,统筹中央补助资金和自有财力,积极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将继续加大支持力度,督促政策落实,积极支持贵州省巩固拓展好易地搬迁脱贫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三、关于协调用好东西部合作机制

2022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明确支持广东与贵州建立更加紧密的结对帮扶关系,打造东西部协作的典范。国家乡村振兴局将“围绕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做好搬迁群众后续扶持工作”相关内容作为东西部协作工作重点,纳入年度《东西部协作协议》,定期调度工作情况,年底开展考核评价,推动协作双方通过加大资金支持、引导企业投资、实施帮扶项目、援建帮扶车间等方式,持续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的倾斜支持力度,帮助搬迁群众就业增收。2022年,广东省向贵州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投入财政援助资金6亿元,实施帮扶项目255个,援建帮扶车间377个,吸纳就业5.43万人。

下一步,国家乡村振兴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支持脱贫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的政策文件,指导粤黔两省深化东西部协作,支持贵州省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有序承接东部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助推贵州省搬迁安置区和搬迁群众实现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乡村振兴局

                        2023年7月6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规划财务司,01084419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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